今天聽我老婆講的一個新的犯罪手法,
事情是發生在他們一個女同事的身上。
那位小姐下班後,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個
小孩子在哭,很可憐…就過去偕小女孩
怎麼了?小女孩就跟 那個 小姐說,跟
媽咪一起逛街…迷路了
哀求帶她回家可以嗎?然後指頸子上掛著一個名牌,哭說那是他家地址.....
這位小姐不疑她有詐的,就牽著小孩子的小手一起回去。
這是一般人都有的同情心.....
找到那個小女孩的家以後,
她按門鈴,門鈴像是有高壓電般~
瞬間失去了知覺.....
待醒來之後就發現.........自己被全身
脫光光的在山上一間空屋工寮裡
面......
屋裡連件可敝體的衣服都沒有,地上卻滿佈著......
自己被扒光衣服後各種不堪入目的裸體
照!
可憐的是.....自己卻連犯人長得啥樣子都沒
看見.......所以現在歹徒犯案都是利用同
情心。
下次萬一遇到這種事,千萬別就這樣傻
傻的帶他回去,就帶他到警察局去就好
了,走丟小孩的放到警察局一定沒錯,
警察叔叔還會買玩具買麥當勞給他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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