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分鐘搞懂消費卷

2008122616:12
  • 消費券金額多少元?

  • 3600元,分為500元面額六張和200元面額三張。

  • 發放對象?

  • 1.中華民國國民。

  • 2.居留許可之無戶籍國民。

  • 3.依親居留、長期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。

  • 4.外籍、大陸及港澳配偶。

  • 5. 2009/3/31出生且辦妥登記者。

  • 發放時間?

  • 1.投開票所統一發放:2009/1/18在戶籍所屬的投開票所領取,外配及陸配有另規畫發券所。

  • 2.郵局領取:元宵節後到4/30止,到離戶籍最近的郵局,等候通知領取。

  • 所需證件?

  • 本人或委託代領皆可,持通知書、印章、身分證(戶口名簿或居留證)領取。

  • 領券截止日?

  • 2009/4/30,逾期未領者不再發給。領券後遺失或毀損也不再發給。

  • 使用期限?

  • 2009/1/18至2009/9/30。

  • 使用範圍?

  • 有營業登記證所有店家、無營業登記證的攤販,也可捐贈公益或慈善團體。

  • 禁止使用方式?

  • 消費券不得找零、轉售、兌換現金、商品禮券、現金禮券,或以電子、磁力、光學等形式儲存金錢價值使用,違者將處罰鍰交易面額三倍。